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裝飾藝術設計

  依附於某一主體的繪畫或雕塑工藝。使被裝飾的主體得到合乎其功利要求的美化。裝飾藝術與人的日常生活聯繫廣泛,結合緊密,如環境藝術設計、工業造型設計,日常用品裝飾如服裝、首飾、商品包裝等等,幾乎一切工藝領域均與裝飾藝術有關。從其與裝飾主體的關係看,它有雙重性質。一方面它必須從屬於主體,即裝飾是從美感的角度來標明主體的特徵、性質、功用以及價值。另一方面裝飾藝術亦可從主體當中獨立而出,顯示出自己的審美價值,如中國古代漢墓中作為裝飾的畫像石、畫像磚,它附屬於整個墓室,與其渾然不可分離,然而,其精美、恢宏、古拙的畫面完全可視為完美的藝術品。事實證明,其審美的意味有能超脫於主體性能和使用價值觀念的趨向,從而具備了純欣賞性的因素,導致了這些裝飾性繪畫與雕塑的獨立。
  在區別於工藝設計的狹義的繪畫與雕塑中使用或汲取裝飾藝術的形式特點創作的作品,通常稱為裝飾風格或裝飾風。它們是自成主體、有自己內涵的獨立型藝術,其強烈的特徵是其欣賞性更強,造型上有一定幅度的誇張變形,並呈圖案化趨向,色彩上多重視平面空間的對比關係,與強調三維空間的透視、光影的性質相左。
返回列表